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蔡**盗窃、诈骗、危险驾驶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刑事案件>>危害公共安全罪>>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侵犯财产罪>>诈骗罪>>刑事案件>>侵犯财产罪>>盗窃罪
  • 案例类型:刑事判决书
  • 案号(2020)津0103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0-12
  •  
  • 【案例概要】

    经审理查明,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间,被告人蔡××先后通过微信、陌陌、珍爱网等途径与被害人赵*、衡*、李*1、李*2、刘*相识,后使用假名字和虚构的身份以恋爱为名,骗取被害人的密码,多次骗取、窃取被害人财物,所得赃款均用于个人挥霍,具体事实分述如下:

    一、关于诈骗罪的犯罪事实:

    (一)2019年6、7月间,被告人蔡××采取上述手段,先后以找工作、解决事故、开公司等为由骗取赵*人民币23520元及戒指、项链、耳钉、手链等物品。

    (二)2020年6月间,被告人蔡××采取上述手段,以请领导吃饭等为由骗取李*1人民币6600元。

    上述所骗取的钱款均被被告人蔡××挥霍。

    二、关于盗窃罪的犯罪事实:

    (一)2019年6、7月间,被告人蔡××采取上述手段,以控制赵*消费为由骗得赵*名下的平安银行信用卡、招商银行借记卡及信用卡、交通银行信用卡,后在赵*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贷款取现或刷卡方式窃得人民币21380元;从其支付宝花呗、平安银行信用卡内窃得人民币22800元。

    (二)2019年8月间,被告人蔡××采取上述手...(本文书还有2345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