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清楚公司是否有经营场所,其他经营上的事情都是张*负责的。梁**让我来长治开公司做煤生意,刚开始做的时候,张*不知道我背后有梁**,还以为是我自己出的钱。张*出资60万,实际梁**出资40万,公司成立前就约定以后公司分红就是张*66%,梁**33%多。一切公司经营操作都是张*负责,每月我回去一次,我和梁汇报一次公司经营情况。我记不清公司赚了多少钱,反正分给我100多万,就是转到我的银行卡上,我取钱给了梁,梁给了我5万元,因为我干了5个月,之前说的每月1万。我不清楚公司是否有真实业务和大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都是张*负责,我有时候就是个他取快递,快递里面都是发票。40万出资款是梁**出的,是在回龙观三合商厦给的我现金,大概是我汇款的前两天给我的现金,给了我以后我先放在家里面了,当时我住在一个大院子,都是老乡住在一起,放在家里应该安全吧。出资以后,我记得取了现金还给了梁**了。(经查...(本文书还有1551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