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北京香营缙阳腾达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营公司)与被告袁**、北京市西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五队(以下简称环境五队)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28日立案后,袁**于2019年12月20日向本院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本院于2020年3月23日裁定驳回袁**提出的管辖权异议。袁**不服该裁定,于2020年3月31日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5月25日作出(2020)京01民辖终****号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另,袁**与环境五队因不服北京市西城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西城仲裁委)于2019年10月8日做出的京西劳人仲字(2019)第****号裁决书,亦于法定期限内诉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后该两案被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移送至本院,本院于2020年7...(本文书还有1370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