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全**因诉甘南县自然资源局土地行政处罚及甘南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一案,不服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黑02行终****号行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并于2020年11月25日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申请人全**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于**、张**,被申请人甘南县自然资源局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刘**,被申请人甘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全**申请再审称,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请求撤销原审判决,撤销甘南县自然资源局作出的甘国土资执罚〔2017〕12号行政处罚决定及甘南县人民政府作出的甘政复决〔2017〕11号行政复议决定,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主要理由:1.原审法院未执行类案同判...(本文书还有175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