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曹**因诉黑龙江省司法厅(下称省司法厅)信访答复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下称省政府)行政复议一案,不服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黑01行终****号行政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曹**申请再审称,一、二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严重剥夺申请人权*,请求撤销一、二审裁定,确认省司法厅作出的答复违法并撤销,责令省司法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主要理由:1.省司法厅司法人员与朱*相互勾结,故意错误定性,作出处理意见,导致黑龙江省司法医院司法鉴定所(下称省司法鉴定所)同意将鉴定意见撤回重新鉴定。省司法厅鉴定管理处作为行政投诉责任部门混淆投诉与信访的区别,将投诉案件以信访形式作出答复严重违法。2.省政府作出《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未告知诉权,严重违法。该违...(本文书还有108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