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新郑*供电公司(以下简称新郑*电公司)因与被申请人新郑*盛源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源公司)及一审被告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以下简称郑州供电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不服本院(2020)豫01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22日作出(2020)豫民申****号民事裁定,指令本院再审本案。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再审申请人新郑*电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赵**、赵**,被申请人盛源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赵**、孟**,一审被告郑州供电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能**、李**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新郑*电公司申请再审称,一、撤销新郑*人民法院(2019)豫0184民初****号民事判决、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豫01民终****号民事判决并依法改判,或将本案发回新郑*人民法院重审。二、判令被申请人盛源公司承担...(本文书还有124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