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韦**与被害人李*3分属雷安村交椅屯和雷村屯人,二屯相邻,二人也相识十余年。2019年初李*3因两侧股骨头坏死而瘫痪在床,2019年3月至7月又因胃出血等疾病先后到医院治疗。同年9月1日,李*3朋友李*4听讲李*3出院不久,便邀被告人韦**一同前往李*3家看望李*3。到李*3家后,韦**看到李*3下肢瘫痪躺在床上,便主动称其瘫痪的儿子经过其按摩治疗有所好转,提议用按摩方式来帮李*3康某。听韦**这么一讲,李*3妻子韦某1和儿子李*1便同意韦**为李*3按摩。刚开始,韦**只是轻轻按摩李*3双腿,李*3也没什么不良反应,随着按摩的推进,韦**逐渐加大力道,致使李*3发出痛苦的喊叫声。期间,韦**还让在旁观看的李*4和李*1帮忙摁住李*3双腿,以便让其继续对李*3进行按摩。面对李*3发出的痛苦喊叫声,韦**不顾李*1提醒,继续加大力道对李*3按摩了十来分钟才停手。随后,韦**还以过后拿些药酒让李*3擦拭为由,收取了李*3家属给的200元钱。十多分钟后,李*1背李*3下楼想帮李*3洗澡,刚到**楼,李*3就身体不适,突然昏迷,李*1见状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医生赶到现场后,出诊宣布李*3已经死亡。
当日韦**与李*3家属一起料理后事。次日韦**继续过来帮忙时,李*3家属因就道歉及赔偿问题与韦**协商不下,遂报警。民警赶到雷村屯后,因不熟悉具体位置而致电报警人,随后李*3家属及韦**一起赶到民警车旁。...(本文书还有555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