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陈**与被告姚**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30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陈**、被告姚**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郑*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陈**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向其赔付的手机款32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2019年3月12日,原告和被告同时在马林镇彩票站买彩票,被告将手机遗落在彩票站的凳子上,原告发现后以开玩笑的心理,将其遗落在彩票站凳子上的手机拿起来放在彩票站外的窗台上就走了。被告发现手机没了,到彩票站寻找没有找到,于是向马林派出所报案,办案人员调取了彩票站的监控录像,发现是原告拿了手机,就找到原告,手机不见了,由于当时没有其他线索,便让原告赔偿了被告3200元手机款。后*被告发现有人从其手机微信里转出了2993元钱,在2019年3月13日再次向公安机关报案,经过公安机关侦查破获了此案,是王*宇从彩票站窗台上拿走了手机。经公安人员调解,王*宇将...(本文书还有130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