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万秀区新兴一路**号b**幢**单元**房,公民身份号码:4504041974××××××××。
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公司)与被告李*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8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于2020年8月13日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人保财险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谢*、被告李*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人保财险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李**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市分公司支付保险代偿款7727.94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保险代偿款7727.94元为基数,按每日千分之一,从2019年11月30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至2020年5月31日暂计为1414.21元);二、判令被告李**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市分公司2
支付未缴保险费3446.41元;三、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李*承担。事实和理由:2017年1月1...(本文书还有289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