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搜查笔录、扣押清单、提取笔录、发还笔录:
2001年4月16日,公安人员在孙*1家中搜查查扣一台欣科vcd。
2001年2月15日,公安人员从**身上提取三星600手机一部;2001年6月15日,将该手机发还给孙*2。
2001年5月27日,公安人员从范红雨家提取金鹰牌菜刀一把。
2001年3月26日,公安人员从贺**奶奶闫某2家提取票号为p*******面额为10元的人民币一张。
2、提取笔录、菜刀和vcd、10元面额的假钱照片。
3、估价鉴定结论书:欣科vcd400元,三星600型手机1000元,型号不明手机500元,25mm铝线7000米10305元,16mm铝线2000米1496元,皮夹克5件500元,金戒指、耳环1050元,银戒指8克20元。以上共计15271元。
4、被告人张某1在侦查期间供述、指认、辨认笔录:当时村里人叫我张*,他们几个也叫我张*。我来投案自首,我在1999年10月份左右...(本文书还有291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