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赵**与被告李**、张*、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民财保)提供劳务者受害。
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1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2020年12月1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赵**委托诉讼代理人刘*,被告李**、张*委托诉讼代理人邱**,被告人民财保委托诉讼代理人白**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赵**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99461.52元;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被告李**与被告张*系夫妻关系,原告系李**、张*雇佣的司机,人民财保系雇主责任险的承保单位。2020年4月10日13时15分许,原告驾驶冀c×××××、冀c×××××重型仓栅车行驶至阜锦高速公路**号公里700米处时,发生单方交通事故,致...(本文书还有253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