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北京逸丝风尚美容美发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丝风尚公司)与被告吕*(以下简称姓名)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逸丝风尚公司之委托诉讼代理人杨*、吕*之委托诉讼代理人程**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逸丝风尚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依法解除逸丝风尚公司、吕*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2.判令吕*返还逸丝风尚公司200000元押金。事实和理由:逸丝风尚公司与吕*于2017年12月17日就租赁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世纪东方嘉园**号楼**号房屋一事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吕*将属于自己所有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世纪东方嘉园**号楼**号房屋租于逸丝风尚公司使用,租赁期限8年,吕*应保证房屋完整、整齐,不要拆硬件设施(上一家租户东方名剪搬走时可移动设施不可以有任何装修和墙面上的破坏)。合同签订后,逸丝风尚公司依约交付吕*200000元押金。但在交房时,吕*未“保证房屋完整、整齐、不要拆除硬件设施”,导致房屋被拆的面目全非,因此双...(本文书还有398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