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被告)吕*与被告(原告)陕西国腾兴盛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国腾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告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被告)吕*及委托诉讼代理人付*,被告(原告)陕西国腾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周**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被告)吕*诉称,2018年2月1日,其入职于深圳市国腾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国腾公司)担任商务经理一职,2018年4月底深圳国腾公司将其劳动关系转签至陕西国腾公司2018年5月10日,其与陕西国腾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期限为2018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月基本工资为7500元陕西国腾公司拖欠2019年8月1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的工资6.4万元及2018年度年终奖金7500元,未缴纳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的各项社会保险其就此申请劳动仲裁,现其不服市劳人仲案字(...(本文书还有200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