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蓝**、蓝**、蓝**等寻衅滋事罪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刑事案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扰乱公共秩序罪>>寻衅滋事罪
  • 案例类型:刑事判决书
  • 案号(2020)桂0125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0-12
  •  
  • 【案例概要】

    被告人蓝**的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没有意见,提出:1.在寻衅滋事部分蓝**只是一般的参与者,是从犯;本案被害人存在过错。2.故意毁坏财物部分,蓝**当时已经到派出所投案,是自首,并被拘留了一个月,也已经和被害人和某,没有必要追诉。

    被告人蓝**的辩护人提出:1.在案证据不足以证实蓝**参与了寻衅滋事案一案,该案证据不足。2.寻衅滋事一案已过追诉时效。3.故意毁坏财物一案未达5000元的立案标准,人数也未达到三名以上被告人。4.故意毁坏财物一案被告人蓝**有自首情节,并被羁押处理过,不应该再追诉。

    经审理查明:

    一、寻衅滋事。

    2006年7月4日晚,被告人蓝挺升与莫*等人在上林县乔贤镇“xx网吧”门口发生矛盾,蓝挺升不服气,遂将此事告诉了乔贤镇敢苏庄的人。当晚22时许,在蓝挺升等人的召集下,被告人蓝**、蓝**等十几名青年在上林县乔贤镇乔贤社区乔贤街星洲超市附近的三岔路口拦下被害人黄某1和莫*、覃某三人,并持随身携带的砍刀、钢管等工具追打三人,致使黄某1被殴打致伤。经鉴定,被害人黄某1被他人伤害致双侧颞部硬膜外血肿、左侧颞叶脑挫伤已构成轻伤一级;被他人伤害致全身多处软组织创伤已构成轻伤二级。

    上述事实,有下列经过庭审举证、质证的证据证实,本院予以确认:

    1.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2份,证实2006年7月4日22时30分,110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有人在上林县乔贤镇乔贤兽医站后街被人打伤,2006年7月23日,上林县公安局对黄某1被故意伤害案立案侦查。2019年7月25日,上林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受理此案,当日再次对黄某1被故意伤害案立案侦查。

    2.黄某1书写的举报信,证实2019年4月15日,黄某1向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实名举报,称其于2006年6月一天晚上在乔贤镇岔路口被蓝挺峰等人殴打,相关人员还未受到任何处罚,要求查处。

    3.黄某1在上林县人民医院的入院记录、ct诊断报告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证实黄某1受伤后于2006年7月5日至7月16日在上林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诊...(本文书还有7846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