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蹇千树因与被上诉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马武镇中心卫生院(以下简称马武卫生院)劳*争议纠纷一案,不服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0)渝0240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0年12月1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于2020年12月11日对上诉人蹇千树,被上诉人马武卫生院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刘**进行了询问调查。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蹇千树上诉请求:撤销(2020)渝0240民初****号民事判决,改判支持蹇千树的一审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1.原判将《劳务合同书》定性为劳务承包合同错误,应定性为劳*合同《劳务合同书》与先前的《临时工聘用合同补充协议》的主体、内容基本相同《劳务合同书》中总款部分明文约定“马武卫生院雇佣蹇千树”,双方系有人身依附性的雇佣关系,也即是劳*关系蹇千树上班时受马武卫生院的工作指挥、安*,并受其纪律约束蹇千树因身患肝癌,病情发作时邀其亲友偶尔帮忙带班,不影响双方固有的劳*关系2.马武卫生院在劳*关系解除时未给蹇千树开具《劳*关系解除通知书》,亦未告...(本文书还有412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