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原告齐**与被告中国人民***************、宝鸡市宝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凤翔分公司、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14)陈民初字第*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14-08
  •  
  • 【案例概要】

    原告齐**与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凤翔支公司、宝鸡市宝运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凤翔分公司、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齐**委托代理人吴**,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凤翔支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凤翔支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崔**,宝鸡市宝运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凤翔分公司(以下简称“宝运凤翔分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刘**、马**及被告李*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齐**诉称:2013年5月17日13时许,被告李*驾驶陕c******号大型客车在宝冯*路千河镇产东路口,将正在由东向西过马路的我撞伤,造成交通事故。后我被送往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医院住院治疗54天,被诊断为:闭合性胸部创伤;创伤性重型颅脑损伤;眼挫伤;皮肤裂伤;右肱骨骨折。2013年9月30日,我再次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医院住院治疗21天。此事故经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大队认定,被告李*负事故主要责任,我负事故次要责任。2013年11月26日,经陕西宝鸡正大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我构成一个二级伤残、一个八级伤残、两个十级伤残;属完全护理依赖。被告李*是陕c******号大型客车的实际车主,挂靠在被告宝运凤...(本文书还有4842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