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高**因诉被申请人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审第三人秦*岛中冶夏都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行政许可一案,不服河北省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冀03行终****号行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高**申请再审主要称,1、一审法院对被申请人所提交证据未加分析予以全部采纳,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属于证据认证错误。二审法院依然支持一审判决,是罔顾申请人的上诉意见,且对申请人在二审中提供的新证据不予采信,亦是事实认定错误。2、一审、二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申请人所在的地块属于集体土地,且目前没有任何的政府征收补偿行为。故其仍是集体土地,应不适用《国有土地。
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590号令也是针对国有土地,对国有土地的已经失效,其他项目的继续沿用,但是对集体的更是没有任何依据,更应彻底终止。3、一审、二审法院对案涉行政许可行为并没有进行实体和程序的合法性...(本文书还有127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