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白**因与被申请人河北天柱钢铁集团物流有限公司,一审被告唐山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劳动行政确认一案,不服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冀02行终****号行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白**申请再审主要称,1、一二审法院认为申请人受伤与其履行司机职责之间没有必然和直接的关系的说法不成立,二者之间不存在由此及彼的逻辑关系。即使存在申请人的“踹”,这也是因履行司机职责过程中,与他人发生争执引发。同时一二审法院没有考虑白**的“踹”的具体情节,对方辱骂在先,白**的“踹”只负有行政责任,而对方给白**造成的伤害是轻伤,应负刑...(本文书还有59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