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3年9月28日14时许,在大庆市让胡路区水源路附近,被告人苏xx、王xx、徐x、梁xx、冯xx利用上述手段驾驶广汽传奇汽车(黑e******)故意与酒后驾驶中华汽车(黑e******)的被害人陈xx相撞,并强行索要了人民币10500元。
2、2013年10月7日22时许,在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与菜库中间的路上,被告人苏xx、王xx、徐x、梁xx、冯xx利用上述手段驾驶本田雅阁汽车(黑e******)故意与酒后驾驶捷达汽车(黑e******)的被害人王xx1相撞,并强行索要了人民币5000元。
3、2013年11月27日23时许,在大庆市让胡路区远望转盘道附近,被告人苏xx、王xx、徐x、梁xx、冯xx利用上述手段驾驶现代汽车故意与酒后驾驶伊兰特汽车(黑e******)的被害人李xx相撞,并强行索要了人民币12000元。
4、2013年10月末的一天22时许,在大庆市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西办公楼后面的一个路口转弯处,被告人苏xx、王xx、徐x、梁xx、冯xx利用上述手段驾驶奔腾汽车(黑emxxx)故意与驾驶卡罗*汽车(辽a******)的被害人马xx相撞,因马xx没喝酒及后来赶到案发现场的中间人焦xx调解而未能索要到钱款。
5、在2013年11月30日23时许,在大庆市让胡路***...(本文书还有499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