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中城投集团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城投六局)因与被上诉人安庆市鑫垚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垚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2019)皖0811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于2020年11月4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中城投六局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初毅勇、被上诉人鑫垚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郑**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中城投六局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鑫垚公司的诉讼请求;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鑫垚公司承担事实与理由:一、中城投六局并非《商品混凝土...(本文书还有1074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