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马斯寇特控股公司(简称马斯寇特公司)因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不服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简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2017)京73行初****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9年5月6日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查明:
诉争商标系第14259633号“i×××”商标,于2014年3月27日向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简称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2015年6月7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25类“服装;成品衣;婚纱;鞋(脚上的穿着物);鞋垫;帽;袜;手套(服装);围巾;皮*(服饰用)”商品上,经商标转让程序,现商标注册人为温州海帆商贸有限公司(简称海帆公司),专用期限至2025年6月6日。
2015年12月22日,马斯寇特...(本文书还有1435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