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原告姜**诉被告陈**劳务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裁定书
  • 案号(2016)浙0106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16-03
  •  
  • 【案例概要】

    本院在审理原告姜**诉被告陈**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被告陈**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向本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首先,本案是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而不劳务分包合同纠纷。2013年6月10日,原告与葛望林签订了《新圩互通防护工程施工协议》(以下称协议),该协议是一份典型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并非劳务分包合同。两者的区别在于,工程分包合同的内容是分部分项工程,计取的是工程款,表现为包工包料;劳务分包的内容是工程中的劳务,计取的是人工费,表现为包工不包料,俗称“包清”。协议第三条约定:乙方(即原告)包工包料,组织人员、设备进行安全施工,自负盈亏。表明原告承包的是整个分部分项工程,此其一。其二,工程质量方面,分包单位必须就承包的工程质量对发包单位负责,劳务承包人仅就劳务作业对发包人负责。协议明确约定支付给原告的是工程款而非人工费,并且工程结束后支付的工程款必须扣除税金和5%的保证金,该质证金的扣留也证明原告...(本文书还有809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