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财保公司)与被上诉人六安市东信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信公司)、吴**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2020)皖1502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0年7月3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不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人财保公司上诉请求:一、撤销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2020)皖1502民初****号民事判决,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二、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事实和理由:一审中,上诉人答辩时已提出要被上诉人提供从业资格证且在有效期内,而被上诉人在一审中没有提供从业资格证,而是被上诉人的代理人虽然通过微信提供了从业资格证,并没有提供原件,肇事驾驶员驾驶的是重型半挂牵引车,从业资格证应具有准驾a2车型,但通过审查,肇事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中准驾车型只有b2车型,不具有a2车型。根据人保财险机动车综合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责任免除第...(本文书还有210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