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岑**诉被告陈**、江**、黄**、陈**、梧州市万秀区永捷车辆信息咨询服务部(以下简称“永捷咨询服务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3月22日作出(2018)桂0403民初****号民事判决。宣判后,被告陈**不服,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0月30日作出(2019)桂04民终****号民事裁定,撤销本院(2018)桂0403民初****号民事判决,本案发回重审。本院于2020年2月24日重新立案,并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于2020年3月13日依...(本文书还有1051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