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2019年5月31日,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作出杭上政征字(2019)第2号房屋征收决定,决定因实施望江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征收杭州市上城区望江街道范围内东至望北路,南至近江路,西至莫邪塘路,北至甘王*(具体以征收红线范围为准,集体土地除外)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部门为杭州市上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征收决定附《望江单元sc0401-r21/b08地块安置房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收补偿方案中的相关内容有:签约期限自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该决定及其附件于同日公告。
孙**、江**所有的杭州市上城区××村××幢××号××室,建筑面积49.61平方米的住宅房屋位于征收范围内。
2019年5月31日,上城区住建局将望江单元sc0401-r21/b08地块安置房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选票在征收区域内张贴,告知被征收人可以于2019...(本文书还有346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