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犯罪事实。
1、2018年11月18日,被告人刘**在其家中,以500元的价格卖给梁**冰毒1包(0.25克),梁**通过微信转账将毒资支付。
2、2018年12月7日,被告人刘**在其家中,以5400元的价格卖给梁**冰毒1包(5克),梁**通过微信转账将毒资支付。
梁**犯罪事实。
1、2018年3月10日,被告人梁**在大庆市让胡路区**楼区附近,以包500元价格卖给杨**冰毒1包(0.25克),杨**通过微信转账将毒资支付。
2、2018年5月4日,被告人梁**在大庆市让胡路区奥林国际公寓附近,以3000元价格卖给杨**冰毒1包(1.8克),杨**通过微信转账将毒资支付。
3、2018年10月13日,被告人梁**在大庆市让胡路区奥林国际公寓附近,以2600元价格卖给杨**冰毒4包(每包0.25克,共1克),杨**通过微信转账将毒资支付。
4、2018年11月12日,被告人梁**在大庆市让胡路区**楼区附近,以1200元价格卖给杨**冰毒2包(每包0.5克,共1克),杨**通过微信转账将毒资支付。
5、2018年11月18日,被告人梁**在大庆市让胡路***小区附近,以3900元价格卖给杨**冰毒1包(2.4克),杨**通过微信转帐将毒资支付。
杨**犯罪事实。
1、2018年4月13日,被告人杨**在大庆市萨尔图区友谊大街附近,以600元的价格卖给梁**冰毒1包(0.3克),梁**通过微信转账将毒资支付。
2、2018年4月17日,被告人杨**在大庆市萨尔图区友谊大街附近,以650元的价格卖给梁**冰毒1包(0.3克),梁**通过微信转账将毒资支付。
3、2018年4月22日,被告人杨**在大庆市大庆市让胡路区奥林国际公寓附近,以500元的价格卖给梁**冰毒1包(0.3克),梁**通过微信转账将毒资支付。
4、2018年4月13日,被告人杨**以900元的价格卖给李*冰毒1包(0.4克),李*通过微信转账将毒资支付。
5、2018午4月...(本文书还有769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