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雷**与被告何**名誉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18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20年10月2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雷**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张**,被告何**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何*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雷**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对原告名誉权的侵权行为,消除影响,由被告通知所有登载案涉文章的网络服务平台删除链接;2.判令被告在《三湘都市报》上刊登道歉信,赔礼道歉。致歉内容以法院判决为准,致歉版面面积不小于四分之一版面;3.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赔偿金50000元;4.判令被告承担原告维权支付的合理费用5000元;5.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被告何**作为《巴黎气候大会现场“速生碳汇草”暴露真相》一文的作者,该文章在碳市场网上登载,被告系侵权行为的主体。该文章被《绿色中国》杂志网站转载,仅将题目改为《专家质疑:长沙县靠草能实现“零碳”吗?》,文章内容一字不差,该文章链接点击率截至2020年8月31日0点10分为6892次,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严重。该文章还于中国碳交易网以《巴黎气候大会现场爆出“速生碳汇草”真相》之名登载,也仅仅是文章标题不同,内容与上述文章一致。中国碳交易网系从中国科技网转载该文章的链接。原告曾于2019年10月在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起诉登载上述文章的中国科技网的经营者北京国科云汇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云汇公司),请求判令上述文章侵害原...(本文书还有573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