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张**因诉景洪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景洪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市交通局)行政给付一案,不服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云28行初****号行政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0年10月14日受理其上诉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张**起诉称,2009年8月,经市交通局审批同意并授予景洪市城市公交运营特许权,张**等108位公交车主和西双版纳金象运输有限公司组建成立了景洪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开始从事景洪市城市公交客运业务。2010年,市政府决定从3月10日开始在景洪市推行年龄在60周*以上的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车的优待政策。为此,市交通局单方变更特许经营内容,通知公交公司自2010年3月10...(本文书还有166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