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东*市宝高精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高公司)以东*市盛太钟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太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本院申请对盛太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本院依法通知盛太公司。盛太公司对宝高公司申请其破产清算表示不同意。
盛太公司答辩称:一、盛太公司对外还有大量应收款未收回,现阶段盛太公司并未达到资不抵债的状况。比如三辉行有限公司欠盛太公司约200多万货款尚未收回、东*信辉表业公司欠盛太公司约20万元货款未收回,上述债权在执行阶段已进行了申报,盛太公司在后期收回上述货款后盛太公司会向宝高公司支付所欠货款。二、盛太公司至今仍在正常经营。盛太公司于2015年初成立,至今已经营运转6年,有比较稳定的客户资源,并有员工31人,虽今年受到疫情冲击,但收支持平,并未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相信待疫情稳定后公司的经营状况亦会随之好转。三、盛太公司有大量机器设备被法院长期查封冻结,公司财产处于稳定状态。经评估机构评估,机器设备价值545400元,因去年疫...(本文书还有224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