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事实与公诉机关指控事实一致。
另查明,2020年7月28日,刘*权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案。2021年1月18日,被告人刘*权家属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赔偿被害人家属33万元,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上述事实,被告人刘*权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均无异议,并有书证被告人户籍证明、到案经过、谅解书、收条,证人刘*1、肖*、刘*2等人证言,(泌)公(物)鉴(尸检)字【2020】38号鉴定书、豫同一司法鉴定中心【2020】病鉴字第243号司法鉴定意见书、勘验笔录等证据在卷证实,足以认定。...(本文书还有49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