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议申请人中铜(昆明)铜业有限公司不服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20)云29破申****号民事裁定,向本院申请复议,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大理中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金与被执行人云龙县银铜矿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发现被执行人云龙县银铜矿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其资产明显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申请执行人李*金提交书面申请对云龙县银铜矿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破产重整,故将该案移送进行破产审查。大理中院于2020年6月17日作出(2020)云29破****号裁定书,裁定受理李*金、云龙县银铜矿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20年7月24日作出(2020)云29破****号决定书,指定云南欣晨光(大理)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2020年8月17日,云龙县银铜矿有限责任公司、云龙县银铜矿向本院提出申请,申请将云龙县银...(本文书还有284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