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一审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一审法院认定如下:
酷溜网公司自2012年10月24日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2018年2月13日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018年6月27日取得《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酷溜网(域名为***.com)、酷6剧场(域名为***.cn)等网站、酷6网客户端、手机wap等网站,经营范围包括利用信息网络经营音乐娱乐产品、视听节目汇集、播出等服务。
北京市求是公证处出具的(2017)京求是内经证字第108号公证书显示,2017年1月6日,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在对公证处的电脑进行软硬件清洁后,使用公证处的电脑登陆ie浏览器,在地址栏输入www.***.cn,下载安装并运行2144浏览器,进入浏览器的“2144浏览器应用中心”,网页右侧下载排行第一位是“广告终结者”,下载量“22794”,该插件宣传语标注“广告终结者屏蔽所有视频广告”“清除网页上的所有广告,浮动广告、购物广告、恶意弹窗、跟踪代码、视频广告,让你浏览网页更快更清爽…”,作者标注为“***.com”,版本“3.1.4”。点击安装“广告终结者”,显示该插件已添加到2144浏览器。在2144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www.***.com,进入酷6网,浏览“资讯”“娱乐”“搞笑”等栏目,点击“胆大包天!监拍美国盗贼开铲车偷走自动取款机”等多个视频,视频播放均可直接播放,播放过程中无广告,右侧播放列表处无广告,点击暂停按钮,页面中也无广告。随后,清除浏览记录,进入“2144浏览器应用中心”删除“广告终结者”,再次使用2144浏览器登录酷6网,找到前述视频进行播放,相应播放视频页面显示后有广告视频自动播放,视频暂停时有广告,播放列表处也显示有广告。经查询网站icp备案,该浏览器(***.com)的主办单位为剑圣公司,酷6网(www.***.com)的主办单位为酷溜网公司。原告为本次公证支付公证费2000元。...(本文书还有755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