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佛山市南海贝豪生化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南海贝豪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北京神州恋语化妆品有限公司(简称神州恋语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9)京73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南海贝豪公司申请再审称,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均存在错误,神州恋语公司侵害了南海贝豪公司的商标专用权。具体理由如下:南海贝豪公司在广告宣传、销售、许诺销售面膜的过程中使用了南海贝豪公司的第12397189号注册商标,原一审、二审认定被控侵权行为不构成对第12397189号注册商标权的侵权,存在错误;一审判决对南海贝豪公司主张的10万元的侵权赔偿数额未予支持,二审判决驳回了南海贝豪公司的诉讼请求,存在错误;根据《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精神,一审判决赔偿数额明显过低,南海贝豪公司主张的赔偿数额具有法律依据,...(本文书还有81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