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雷**因与被申请人湖南省资兴市唐洞街道办事处高牌村雷家组(以下简称雷家组)、资兴市高塘民生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公司)物权保护纠纷一案,不服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湘10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雷**申请再审称,(一)雷**提交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二)一、二审判决以(2015)资民三初字第257号民事判决认定的错误事实作为本案判决依据,属认定事实错误。(三)雷家组与民生公司签订《土地征用协议》占用了雷**承包的案涉山场后,雷家组未在本组内部调整承包地给雷**,且将本应支付给雷**的租金让雷家组全体村民领取,侵犯了雷**的合法权益。综上,请求撤销一、二审判决,改判支持雷**一审全部诉讼请求。
雷家组提交意见称,雷**的再...(本文书还有73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