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王**因与被申请人侯**、原审被告冯**、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德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冀08民终****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王**申请再审称,一、二审判决再审申请人负担申请人医疗费50%错误,再审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为好意施惠不应承担责任。因为再审申请人的好意施惠行为具有无偿性,侯**属纯获利的一方,法律不应苛求帮工人承担较高赔偿责任,还因为法律必须考虑支持和维护社会公序良俗方面的作用,因此,以引导和鼓励亲情、公众之间发扬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二审判决已认定双方为近亲属关系,再审申请人系亲属之间帮忙行为,因此判决再审申请人负担50%错误。二、二审判决计算错误。被申请人医疗...(本文书还有70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