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福建九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宇建设公司”)与被告黄**、苏**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20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审理过程中,本院依法追加苏**为本案被告,九宇建设公司随后将提出本案诉讼请求的请求权由侵权责任损害赔偿请求权变更为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由此本院将本案案由变更为不当得利纠纷。原告九宇建设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蒋**、被告黄**、被告苏**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九宇建设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黄**支付九宇建设公司为其支付的货款222579元及法院执行费3815元并自2017年11月3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并支付利息至全部款项(22579+3815=226394元)支付完毕之日止。事实和理由:2015年1月23日,黄**未经九宇建设公司授权或同意,擅自刻制九宇建设公司的公司印章,以九宇建设公司名义与福建大唐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本文书还有375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