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合肥盛大电力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盛大电力公司)与被告安徽安科新创科技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科新创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3月2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盛大电力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马*,被告安科新创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郑**、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盛大电力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安科新创公司向盛大电力公司支付工程款177428.66元,并自2011年6月1日起以177428.66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标准计算逾期付款利息,款清息止;二、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安科新创公司承担。
事实与理由:2009年12月25日,安科新创公司就安科综合科研楼配电房设备安装及室外引线工程公开招标,盛大电力公司参与投标后确定中标。2010年1月15日,原、被告签订《安徽省生物技术及新医药创新创业孵化中心综合科研楼配电房电力安装调试施工合同》,约定由盛大电力公司承包上述工程,合...(本文书还有308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