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曹*与被告魏*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曹*及其委托代理人魏**、被告魏*及其委托代理人胡**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曹*诉称: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年月日登记结婚。婚后被告对原告的关心日渐减少,双方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请求判令原被告离婚,财产依法分割,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被告魏*辩称:原被告均系再婚...(本文书还有386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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