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徐**、罗**与被告李**、何**、何*、夏**、胡**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徐**、罗**及被告李**、何**、何*、夏**、胡**委托诉讼代理人田**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要求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至付清本息之日止;2.判令被告何**、何*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判令原告就夏**、胡**的抵押物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4.本案诉讼费由五被告承担。
罗**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要求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至付清本息之日止;2.判令被告何**、何*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判令原告就夏**、胡**的抵押物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4.本案诉讼费...(本文书还有273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