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余**与被告宋**、河南君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7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崔敏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余**,被告宋**,君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张**、赵**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李**、余**诉称,2020年5月20日,被告君成公司与被告宋**签订《劳务承包施工合同》一份,约定位于郑州××××路中晟国际**座的全季酒店装修工程中的客房及公共区域腻子涂料部分由宋**承包合同签订后,宋**找到原告,口头约定由其提供原料,由二原告提供工人及劳务,工程干完结清全部费用二原告带领二十四名工人干完活后,向宋**要求支付劳务费,宋**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截至目前,宋**已向原告支付73000元,还有68000元未付请求人民法院维护二原告及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依法判令:1、二被...(本文书还有198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