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杨*1与被告杨*2婚约财产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1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杨*1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邱**、被告杨*2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杨*1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将云l×××××号奔驰轿车(购买价格为188000元)所有人变更登记为原告;2.判令被告返还彩礼钱119900元。事实及理由:原、被告于××××年××月经媒人介绍认识后确定恋爱关系。在相处中被告以各种理由向原告索要彩礼钱共计119900元(6月份还信用卡5000元、12月1日交房租20000元、12月份94900元)。被告称结婚要买车,故原告于2019年12月14日以1880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奔驰二手车,登记在被告名下。但被告迟迟不肯与原告办理结婚登记,在原告的一再催促下,被告又提出再要十五万元的彩礼才与原告登记结婚。原告意识到被告并不是真心和原告结婚,于是就提出与被告分手,让被告返还彩礼,但被告拒不退还,还无休止的谩骂原告。除上述彩礼外,原告为结婚还购置了约十万元的家具,原告为支付彩礼和购买车辆、家具已经负债累累,...(本文书还有243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