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天津仁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责任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16日立案。
原告诉称,原、被告于2017年5月26日建立雇主责任保险合同关系。保险期间自2017年5月26日至2018年5月25日。保险合同期内,原告雇员于淑艳于2018年4月27日在工作中受伤,后被认定为工伤及劳动能力伤残十级。保险事故发生后,经津静劳人仲调字(2019)第55号仲裁调解书确认,原告赔偿于淑艳工伤损失80000元。因被告未履行雇主责任保险赔偿...(本文书还有48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