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姜**与被告熊**、谭**、晏**、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华联合财险深圳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2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当庭撤回对谭**、晏**的起诉。其他各方当事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姜**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40527.75元;2.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事实和理由:2020年5月19日,被告熊**驾驶轻型货车与原告发生碰撞,致使原告受伤的事故,原告多次找到被告协商,被告至今未赔偿原告损失,故原告提出如上诉请。
被告熊**辩称,事故属实,已垫付的16714元要求在本案中一并处理。
被告中华联合财险深圳分公司辩称,事故属实,原告的部分诉请偏高,依法核减;不承担本案诉讼费、鉴定费。
根据当事人的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本院认定事实如下:2020年5月19日,被告熊**驾驶轻型货车与原告发生碰撞,致...(本文书还有129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