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广州高跟七三小时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七三小时公司)因商标权撤销复审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9)京73行初****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0年9月9日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查明:
一、诉争商标。
1.注册人:七三小时公司。
2.注册号:9344901。
3.申请日期:2011年4月15日4.专用期限至:2024年8月13日。
5.标志:“72hours”
6.核定使用商品(第25类):服装、帽、袜、游泳衣、围巾、皮*(服饰用)、手套(服装)、领带。
二、诉争商标使用证据提交情况。
在行政阶段,七三小时公司提交了如下主要证据(复印件):
1.茂泰公司的营业执照、荣誉证书及公司照片等;2.2013-2017年期间茂泰公司与他人签订的产品购销合同及对应发票七份,其中合同“...(本文书还有197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