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任*与被告宋某1同居关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1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20年9月29日公开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任*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赵**、被告宋某1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胡**到庭参加诉讼。原、被告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于2020年11月23日到庭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任*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解除原被告之间的同居关系;2、依法判令宋某2归被告抚养。事实与理...(本文书还有433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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