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蔡**、王**、李**、王**、温**、田**、李**、田**、甘**、盘**、孙**、李**、李**、曹**、李**、李**、姚**、何**、白**一案
1、2009年10月初,被告人白**从云南抱来一名女婴准备贩卖,10月4日白**通过李*菊(另案处理)将该女婴以19800元的价格卖到冯*乡东韩*村牛爱香家中。
2、2010年2月5日,云南一个贩卖婴儿的人(身份无法查明)将一名女婴抱到封丘交给被告人白**贩卖,白**以18000元的价格将该女婴卖到冯*朱*梅家中。
3、2010年9月4日,被告人李**、曹**从云南抱来一名女婴交给被告人白**贩卖,白**通过被告人李**以15000元的价格将该女婴卖到留光乡青堆村王*彬家中。
4、2010年10月28日,被告人李**、曹**从云南抱来一名男婴交给被告人白**贩卖,白**让被告人李**帮忙找下家,李**通过被告人蔡**以41000元的价格将该男婴卖到赵*镇马道村王*民家中。
5、2010年11月5日,被告人曹**、甘**从云南抱来一名刚出生的女婴交给被告人白**贩卖,白**通过一...(本文书还有1557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