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赵*与被告边*婚约财产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14日立案。
赵*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返还原告168000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2011年,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2017年11月左右两人分手,在相恋期间,原告共支付被告168000元,还是数目不等的现金,分手后双方并未清算,原告找...(本文书还有342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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