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经开区院刑检刑诉〔2020〕20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犯诈骗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成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温慧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及其辩护人甘**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系赣州市中联家具有限公司经理,负责办公家具销售。2020年1月份开始,李*在手机下载“***”app在该平台上下注买大小赌博,输了人民币30余万元(以下币种均按人民币计)。
1、2020年4月份,被告人李*对被害人刘*谎称赣州市委党校办公用品要进货,需要资金,邀请刘*一起合资,叫刘*出资30万元用于进货,承诺三个月最低收益为投资金额的13%,并签订了合资协议合同,合同约定时间2020年4月9日至2020年7月8日止4月8日,刘*分两笔将30万元通过手机银行转账至李*的工商银行卡号为95×××17账户内,李*在收到钱后将钱款用于赌博及还债及个人开销至目前,李*未赔偿刘*的经济损失...(本文书还有226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