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侦查,公安机关于2015年9月9日在本市梦花街将被告人王*某抓获归案。2016年1月11日,被告人兰某接民警电话后主动到派出所投案。
被告人兰某、王*某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被告人兰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发现漏罪,应当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鉴于其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建议法院依法追究二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上述事实,被告人兰某、王*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兰某与上海福禄贝尔婚纱摄影有限公司的劳动合同;上海福禄贝尔婚纱摄影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出具的情况说明;证人沈某、陈*、单*、荣*、王**、李*等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调取证据清单、经被告人王*某、兰某签字确认的上海福禄贝尔婚纱摄影有限公司签约单、收据;上海市公安局物...(本文书还有71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