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杨**、周**诉被告李**、常*相邻关系纠纷一案,经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巫松独任审判,法官助理舒丽娜参与审判,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书记员聂璐担任法庭记录。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杨**、周**诉称,原告杨**、周**系重庆市渝中区美专校街******房屋所有权人,被告李**、常*分别是重庆市渝中区美专校街xx号**单元xx号、xx号房屋所有权人。双方系楼上楼下的相邻关系。2015年11月和2016年8月,原告杨**、周**发现重庆市渝中区美专校街xx号**单元xx号房屋卧室、客厅吊顶部分出现漏水现象,2018年2月再次发现客厅及过道吊顶部分出现不同程度漏水,经多次要求被告李**整改未果。现起诉请求:1、判令被告李**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并恢复原状;2、判令被告李**承担本案诉讼费及司法鉴定费40000元;3、放弃要求被告李**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
被告李**辩称,重庆市渝中区美专校街xx号**单元xx号房屋存在漏水现象不...(本文书还有1350字未显示)